453. 當陪審員的11天之6:秘密證人

審訊第六天,控方繼續盤問被告,被告仍是歪理不斷,謊話連篇。被告很喜歡眨眼,每講一句話都會大力地眨五六次,加上說話時粗聲粗氣,越說得多,使人對他印象越差。也許是這個原因,控方對他的盤問彷似是問不完的,似乎想盡量增加他說話的機會。

昨天一整日,加上今天整個上午,對被告冗長的盤問,使法庭的所有人都進入半睡狀態,其中以辯方律師、法庭書記、庭警最為誇張,有幾次我發現他們甚至睡至「釣魚」,但被告那種特別的邏輯思維,顛倒是非的答話方式,對我來說卻甚有趣味。

在審訊第二天我們發現的血跡迷團,今天有望打開,律師指著相片中的那一大片血跡叫他解釋,他的答案卻甚令人啼笑皆非:「可能係我搣暗瘡留低架啦!」嘩!這是甚麼巨瘡?控方律師沒有加以追問,也許是他知道任誰也不會相信他的說話,無須浪費彈藥。

正 常審訊的程序是先傳召控方證人,然後是辯方證人,然後是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法官的指引,之後陪審團便會退庭相議至有結論為止。這兩天被告是以辯方證人的 身份接受盤問的,我們也很懷疑,審訊已到了傳召辯方證人的階段,兩位關鍵證人---被告的兒子輝仔,及被告口中那為情夫---死者的恩客---案件的導火 線 xxx,為甚麼沒有被傳召呢?控方為甚麼要放棄這兩位這麼有利的證人呢?

下午一開庭,每一位陪審員都十分訝異,大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 眼睛…..照以往的慣例,我們在出庭前所有其他人都應該已經各就各位,包括證人亦應已安坐於證人席上,但今次有點例外,證人席是空的,辯方律師助手正帶著 一男子由法庭正門徐徐步入。這男子約四十多歲,雖與他素未謀面,但我們幾個陪審員這時都互相交換了一個目光,因為我們對他的面容極為熟識,在我們檯頭一疊 疊的文件中,其中一頁就印有他的面容,而且在這幾天的審訊中,我們翻閱了這重要的一頁無數次,所以都能夠一眼認出他的身份-----他就是我們期待以久的 證人,死者的恩客情夫,這件案的關鍵人物---xxx。

他穿著整齊的西裝,手提著黑色公事包,頭髮恤得直直的,說話有文有路有條有理,給人頗佳的印象。法官特別提醒我們他是身份保密的證人,任何人不可以透露他的身份,亦不可引用他名字的任何部份,所以他是否真的是 xxx ,就要靠我們的眼力,和他證供的內容去判斷了。

他 作供完畢後,我們得出了兩個結論及三個疑問,結論1:被告的確是大話連篇;結論2:被告為人火爆、人見人憎;疑問1:收入有五萬八的xxx,為甚麼會幫襯 肉金只三百元的一樓一鳳,從而認識到死者呢?疑問2:收入只有五萬八的他,又怎麼可以在認識死者短短幾個月內便一共送給死者五十多萬元支票,又協助死者一 次過付款買樓呢?最大的疑問是:這個人怎會是辯方證人?明明他說的句句都是被告的壞話!!明明他句句都證明被告講大話!!明明他應該是控方證人!!後來我 才知,這就是辯方的那個面懵心精的律師聰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