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 辭職的 Timing 二

胡官今天終於宣報退出「教統局干預教院學術自由」調查聆訊,理由是他與「被告」羅范椒芬有工作上的關係。一般人對該做法大都表示讚同,但同時亦認為他退得太遲:「為甚麼不在特首委任時便推辭呢?」

我對這種意見不表讚同,相反,我認為胡官的辭職時間是恰到好處。

由教院副校長首次提出有關指控,至胡官接受委任成為調查委員會主席為止,從未有人正式指出涉案者就是羅范椒芬本人,即使張文光在立法會上旁敲側擊,莫禮時與陸鴻基還是三緘其口,不肯透露。試問胡官在這種情況下又怎能自作聰明地作出預早請辭的動作?胡官在第一次會議時便立即命令陸鴻基在限期前必須向委員會交待作出干預的官員名字,以免對「被告」做成不公平,陸鴻基依期做到,胡官亦立即作出適當的反應,我覺得這是最適合的timing,亦顯示到胡官多年來在施法機的訓練有素,不似當年梁錦松、葉劉等,錯過了最適合的辭職時機,對政府做成了不可補救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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